聘用合同范本集合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聘用合同范本1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家庭住址:
出生日期:
(身份证/护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相互讨论协商,仔细考虑并充分沟通了解,甲、乙双方(以下并称为“双方”)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章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期限为3年,从20xx年12月26日开始(以下简称“起始日”)至20xx年12月26日为止。
试用期为3个月,从起始日起至20xx年3月26日。试用期内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在此期间,若乙方无法胜任甲方工作要求,甲方也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甲方负责考核乙方的表现和能力以确定其是否胜任,并最终决定是否在试用期间终止本合同。依照本条款规定终止合同后,除另有特别约定或本合同第22条关于保密与不竞争协议的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再向对方负有任何义务。
合同期限届满时,如果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本合同附件a的《聘用合同续期协议》,或者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工作范围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首席财务官职位。
双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乙方的能力、工作表现或其实际情况,基于诚信与合理原则,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类型、职务、职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对于甲方任何前述必要适当的单方调整,乙方应予以遵守服从。
第四章乙方的义务
乙方同意,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之外,乙方在合同期间内还须:
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将其全部时间、精力和技能,仅用于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上,并有效地行使其职责,尽最大努力确保完满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
和
遵守本合同的条款、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恪尽职守,不从事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活动,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职务或职权直接或间接地为个人牟取私利。
第五章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5)天,每天八(8)小时,每周平均不超过四十(40)小时。依照本条规定,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包括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根据业务需要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后可要求其加班,包括在周末和法定假日加班。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和设施,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甲方负责为乙方安排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报酬
根据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将于每月20日向乙方支付书面确认的工资数。
在本合同的聘用期内,甲方将根据其现行工资制度和职位调整政策决定乙方的税前收入。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其指定的个人银行帐户或以其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支付。工资的数额将由甲方另行规定确定。
乙方应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其从甲方获取的工资和其他报酬的个人所得税。依照法律规定,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乙方报酬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缴税款。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经验、态度、表现、工作成绩、工龄和职务,并依据甲方的工资和职位调整政策及经营状况适当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应从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作出如下扣减或扣除:
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金中乙方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所有要求甲方代扣的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中乙方应付的赔偿或罚款;
所有根据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法院裁判或仲裁裁决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赔偿或罚款。
甲方可以根据其业务运营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向乙方发放奖金,并有权决定奖金的具体数额,发放条件和发放形式。但无论前款如何规定,发放奖金并非甲方的义务。
第七章保险、福利和休假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第八章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公司章程,严格服从甲方的指令和决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资产,并遵守职业道德。
若乙方违反了甲方的劳动纪律或公司章程,甲方可以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对于乙方违反有关法律、劳动纪律和公司章程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
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随时合理地修改劳动纪律和公司章程,但甲方应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告知乙方,这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公告、电子邮件和备忘录。
第九章保密责任
乙方应对甲方的专有信息和秘密信息保密,遵守甲方相关保密政策。除非为了甲方利益或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甲方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应签署并遵守《保密与不竞争协议》(下称“保密协议”)。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直接或间接的合理运营需要,披露乙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姓名、地址、国籍、职位、工资、银行帐户、本合同及其续约和变更情况。
第十章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延期
若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被修订,本合同的相应部分或附件也应相应地进行修订。如果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本合同与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协议变更合同的相关部分。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书面终止本合同。
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无须事先书面通知,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但甲方应将该终止决定告知乙方,该终止立即生效:
于试用期内,依据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终止情况;
乙方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纪律和公司章程);
乙方严重失职(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7条规定的职责)或者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或者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法定医疗期和恢复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胜任甲方为其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 ……此处隐藏19457个字……地处 市 区(县) [社区(村)、厂(公司、门店)]的 部门 岗位工作(工作任务和职责见岗位职责)。
第三条 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参与制定公司营销战略
(2) 负责市场部管理工作
(3) 负责重大营销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4) 管理、协调市场部和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5) 坚决执行总经理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
(6) 在任务期内按质按量完成分管部门工作任务,监督所管辖部门的工作情况,将各部门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四条 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第五条 在聘期内,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工作内容时,按照合理、诚信、协商的原则,可依法变更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但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标准工时工作制的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第七条 甲方依据国家和我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相关规定,每年适当安排乙方休节日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东营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并按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的方式核发乙方工资: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第九条 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足额支付 (当月/上月)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第十一条 如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乙方若违反《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已支出的全部培训费用(具体数额以支出的与培训有关的费用为准),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执行双方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
第十二条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双方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限制期内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但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服务期协议的,依照服务期协议的约定执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 连续2个月以上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的;
(3)未依法(含缴费基数低于法定标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屡教不改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裁员: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乙方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但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乙方具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